佛山市南海區統計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。其主要職責:
1、貫徹執行國家、省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、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規,擬定本區統計工作規劃和統計調查計劃;承擔組織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,確保統計數據真實、準確、及時的責任;監督檢查統計法律、法規和制度的實施,指導全區統計工作。
2、擬定地方統計報表制度,組織開展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和投入產出調查,核算全區及審核各鎮(街道)地區生產總值,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,監督管理全區各鎮(街道)國民經濟核算工作。
3、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重大區情區力普查計劃、方案,組織開展全區人口、經濟、農業等重大區情區力普查,匯總、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。
4、組織開展農林牧漁業、工業、建筑業、批發和零售業、住宿餐飲業、重點服務業、文化產業、房地產業等統計調查,收集、匯總、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,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、旅游、對外經濟、交通運輸、郵政、教育、衛生、社會保障、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。
5、組織開展能源、投資、科技、人口、勞動力、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,收集、匯總、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。
6、組織全區各鎮(街道)、各部門的經濟、社會、科技和資源環境調查,統一核定、管理、公布全區性統計資料,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,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和發布制度。
7、對國民經濟、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、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,向區委、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信息和咨詢建議。
8、依法審批部門統計調查項目,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、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,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、監控和評估制度,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、監控和評估,依法監督管理全區涉外調查活動。
9、建立并管理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,指導各鎮(街道)統計信息化建設。
10、承辦區委、區人民政府及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。